曾健超襲警案 警方曾去信亞視取片

【本報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前年十月佔領運動期間,於金鐘龍和道隧道口的花槽上,涉嫌向警員淋潑有味液體並拒捕案昨續審,法庭仍處理是否接納亞視片段的「案中案」。警司游乃強供稱,他曾代表警方聯絡亞洲電視索取涉案的添馬公園片段;辯方則指游曾接獲下屬通知,指亞視當日並沒有派記者到場採訪,游表示未聽過此說法。

游乃強供稱,他於去年二月中代表警務處去信亞視新聞及公共事務助理副總裁陳興昌,要求亞視提供有關報道的未經刪剪片段,陳後來着游聯絡負責亞視資料室的女員工,游聯絡該女員工後,再安排警員跟進。

游在辯方盤問下補充,陳興昌指當時亞視正值出現問題,負責的新聞部同事已離職,故難以回應游的要求,游才聯絡該資料室員工協助。游從女員工得悉,資料室內儲存了亞視的新聞片段,亦知該些片段是經剪輯的。案件今續。

四十歲被告曾健超被控一項襲警和四項拒捕罪,指他於前年十月十五日,在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的花槽,襲擊警長黃凱文等十一名警員,以及抗拒高級督察傅駿業等。

案件編號:KCCC 44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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