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中年男廚師趁妻子攜子女回鄉時,將針孔相機夾在浴室牆架上,偷拍家中剛剛聘用的年輕菲傭洗澡,再接駁手機程式作「現場直播」,觀賞淋浴春光。菲傭期間雖見到有浴室有「掛牆異物」,但沒有為意,直至兩日後她在主人房打掃時,在桌上再發現該「異物」,查看下始知是針孔相機而報警求助。被捕廚師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還押至本月廿二日以等候心理、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始作判刑。
四十五歲被告譚永會,在控罪書上報稱食店東主,但庭上則稱任職廚師。他被控在今年四月二日在其將軍澳寶盈花園的住所內,不誠實取用一部手提電話。辯方求情指,被告一時衝動犯案,但遭裁判官駁斥:「裝晒針孔相機,仲連埋手機Apps,都叫一時衝動?」
辯方則強調被告已知錯及欲向女事主道歉,又指他事發時與妻及一對分別十七歲與十三歲的子女同住,惟事發後其妻打算跟他離婚,被告聲稱已吸取教訓不會再犯,望法庭考慮他屬初犯而作輕判。
案情指,菲律賓籍女事主(廿六歲)今年二月獲被告妻子聘為家傭,上工兩個月後,即在本月二日即發生偷窺事件。當日被告妻子及兒女均已回鄉,獨餘被告與事主在家,晚上近九時事主打算洗澡時,被告突表示要先洗,被告洗澡完出來後,事主發現浴室牆壁掛了一個二乘六厘米的黑色異物,但她不以為然如常洗澡。
兩日後,當被告也回鄉後,事主打掃主人房時又見該黑色異物在桌上,查看下始知是針孔相機,即時懷疑自己當日在浴室遭偷拍。
她報警後,警方於四月五日在落馬洲關口拘捕從內地回港的被告,警誡下他直認在浴室安裝針孔相機偷拍事主洗澡,再接駁手機程式即時觀看直播。
案件編號:KTCC 150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