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首三個月本港已截獲近千名非華裔非法入境者,以國籍計來自巴基斯坦的最多,連同來自印度及孟加拉的偷渡客數目,佔整體人數高達六成二。政府決定修例將偷運來自八個國家人蛇的罪行罰則加重,與偷運內地、澳門及越南人蛇的罰則看齊。當局建議修例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進行,即一經刊憲便即時生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二討論有關建議。
保安局昨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今年首三個月被截獲的九百八十名非華裔非法入境者(表)當中,有接近四成、即多達三百八十六人來自巴基斯坦,來自印度及孟加拉亦分別有一百二十五和一百零三人,以上三個國家加起來佔總截獲人數逾六成二。若計及越南及尼泊爾,更佔總人數的九成九。
文件續指,情報顯示非華裔非法入境者絕大部分是由人蛇集團安排偷渡來港,惟根據現行法例,警方即使拘捕到有關人蛇集團主腦或成員,亦只能控告教唆非法入境等較輕罪名,刑罰阻嚇力並不足夠。
保安局因此提議修訂法例中的「未獲授權進境者」定義,除舊有的內地、澳門及越南外,再納入多八個非華裔非法入境者的主要來源國家,包括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尼泊爾、斯里蘭卡、索馬里、阿富汗及尼日尼亞,以提高偷運有關國家人蛇的刑罰。而即使是持有效旅遊證件人士,若他們是經偷渡來港,亦會被法例視為「未獲授權進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