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 10人獲撤控

農曆大年初一至年初二爆發的旺角暴亂案,其中四十三名被告的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撤銷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等十名被告的控罪,至於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等餘下的卅三名被告則繼續被控,昨仍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五月十日再提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期間各被告獲准繼續保釋。保衞香港運動等團體昨在案件提堂期間在法院外示威,要求嚴懲暴徒。

昨日應訊的四十三名被告年齡介乎十五至七十歲,其中包括梁天琦、林淳軒、香港大學學生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經常作「美國隊長」打扮的容偉業,以及一名十五歲男生等四十二人,各人被控一項暴動罪,餘下一名女被告譚曉彤則被控非法集結罪。

林反追討訟費及損失

林淳軒、顧博謙、譚曉彤和十五歲男生等十人昨獲撤控。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解釋,雖然被告所在之處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參與其中,考慮到無合理定罪機會,故撤回控罪。林淳軒和顧博謙撤控後申請訟費,林的代表律師指,林被捕時身在機場,正打算前往台灣,因案件而蒙受損失;顧的律師則透露訟費涉及八萬多元。兩人的申請最終獲裁判官批准。

梁天琦和容偉業等被告則繼續被控,案件押後至五月十日,與同樣涉案的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同日再訊。梁天琦離開法庭時透露,他於本月底與黃台仰會到印度出席青年會議,探討香港人權狀況及政治前途。林淳軒則透露因案件損失約一萬一千元,又形容事件是政治檢控和濫捕,警方一共拘捕八十多人,只有三十多人被控,令他感到遺憾和憤怒。

黃台仰、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以及早前因涉教唆巿民扔棄圖書而被捕的「四眼哥哥」鄭錦滿等,昨均有到庭旁聽;另一邊廂,保衞香港運動等團體到場示威要求嚴懲暴徒,期間有團體因爭位和掛橫額問題而起爭執。對於有被告獲撤控,保衞香港運動召集人傅振中表示尊重法庭,認為市民應關心被定罪人士的判刑。

律政司回應指,警方應否拘捕,與律政司應否提出檢控的標準不同。至於另外卅三名被告,律政司會繼續與警方保持聯絡,考慮如何最合適和公平處理。據資料顯示,截至昨日為止仍有四十一人因涉及參與暴動而被檢控。

案件編號:KCCC 504-540、619-620、7000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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