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學男體育教師涉嫌與校內兩名未成年女生非法性交,早前已被落案控以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和非禮等共三罪,他在法庭提訊獲准保釋後的翌日,疑透過一名男生聯絡其中一名女事主,要對方改口供,因而再被加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應訊,毋須答辯。裁判官將兩案一併押後至五月十二日再訊,期間被告需收押看管。
被告李振華(廿八歲),現報稱無業,昨日的新加控罪指他於上月五日,間接騷擾一名非禮案的證人。而早前非禮案的控罪則指他在去年四月至今年二月間,非禮十四歲女事主X及與X非法性交,以及與十五歲女事主Y非法性交。
控方昨透露,被告早前已被學校辭退,但透過同校一名男生間接聯絡女事主X,要求X向警方改稱未曾遭被告侵犯。被告又曾到學校運動會現場,向一名學生喊冤,期間披露了兩名女事主的姓名。控方現申請將案押後,以便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辯方則否認被告曾要男生聯絡X,反指是男生主動聯絡被告了解事件,估計是男生與校方講述事件時溝通出錯。
案件編號:KCCC 844、117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