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婦涉暴動罪 准保禁足旺角

【本報訊】大年初一至初二爆發的旺角暴亂事件中,再有一名婦人被捕,被控以一項暴動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報稱家庭主婦的涉案四十歲被告楊建芳,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六月一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續准以二千元保釋,並需遵守不准進入旺角的禁足令。而旺角暴亂事件至今已有五十一人被檢控。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二月九日近凌晨二時,在旺角山東街和砵蘭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辯方昨投訴指,被告早前被捕時,警員替她扣上手銬期間粗暴對待她,拉扯間她的手腕受傷,裁判官將投訴記錄在案。

案件編號:KCCC 116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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