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一國兩制退公約「特事特辦」

前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在北京出席兩會期間提出,為徹底解決「假難民」湧港問題,促請中央在諮詢特區政府後,讓香港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內地護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指出,至今未有任何一個主權國以下的地區,能夠以單獨身份退出國際公約的先例。不過有本港立法會議員指出,「一國兩制」在國際亦無先例,現時也有部分國際公約只在香港而不在內地實施,認為中央及特區政府應「特事特辦」,不應因技術理由而任由假難民問題不斷惡化。

饒戈平昨於北京指出,讓香港退出酷刑公約只屬個別人士意見,強調公約是由主權國負責簽署,香港不能自行退出,而且至今未有任何一個主權國以下的地區,能夠以單獨身份退出公約的先例。他又說,現時還未聽過中國會有甚麼理由要求退出公約,而香港亦沒有必須退出的需要。

港府應加緊向中央陳情游說

本身為大律師兼法律學者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反駁,香港雖然身為特區,亦並非完全不可能脫離酷刑公約,但必須先克服兩大問題:首先是港府須主動要求中央,為香港就有關公約作出保留或豁免條款;其二是要由中央說服聯合國及其他簽署國接受有關安排,「當中會有難度,因為先要說服中央政府協助或要求退出,但難保對方會要求中央承受某些代價,而中央又會不會願意呢?」

另一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表示,假難民問題在本港日益嚴重,對香港造成沉重的財政以及治安負擔,中央及港府都有需要「特事特辦」,其中港府應該加緊向中央陳情,詳述香港社區受到假難民影響的情況,游說對方出手為香港就有關公約作出調整。

事實上,在「一國兩制」下,現時有不少國際公約是只適用於香港,但並非適用於整個中國。例如在回歸前已適用於香港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九七回歸時中國仍未簽署,但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該公約亦獲准「過渡」至回歸後的香港特區。

部分國際公約 中港實施有異

中國在九八年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是至今仍未經全國人大確認,故此該國際公約於現時實際上僅在香港特區實施,仍然未適用於內地。因此某項國際公約只適用於一國的某個地區而非整個國家,在「一國兩制」下其實早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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