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寬鬆變相縱容假難民湧港

【本報訊】四度非法留港兼曾犯案入獄的巴基斯坦男子,因在臨遣返前提出酷刑聲請,即令自己由「被告變原告」,入境處終被法院裁定非法拘留,須向巴漢每日賠款一千港元。有立法會議員及關注組織直指連串過於寬鬆的法庭裁決,變相縱容甚至鼓勵更多「假難民」湧港,促請港府認真考慮退出酷刑公約及設立禁閉營徹底解決問題。有前線入境人員亦慨嘆,不少聲請者濫用司法程序拖延遣返及騙取賠償,奈何法庭判決往往偏向聲請者一方,打擊前線人員士氣。

「被非法拘留會有錢賠」荒謬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葛珮帆表示:「咪就係呢啲咁寬鬆嘅裁決,令假難民問題爆煲囉!」她指出,連串偏向聲請人的法庭判決,變相鼓勵更多假難民湧港,不斷破壞本港社會治安,情況已達失控,促政府立即採取嚴厲措施解決問題。

「要求遣返難民大聯盟」召集人李梓敬形容,要入境處向違法者賠償的判決「荒謬」,相信「被非法拘留會有錢賠」的訊息已傳遍假難民的家鄉,促請中央及特區政府認真考慮退出酷刑公約的建議,及在香港重設禁閉營收容聲請者,減少假難民來港打黑工賺錢的誘因,以及免卻入境處被指非法拘留的機會。

聲請人頻藉脫衣搜身索償成功

有前線入境人員坦言,負責審核免遣返聲請的同事,對每宗個案都已加倍小心,做足現行法例及機制下的所有程序,無奈不少聲請人對同事刻意刁難,例如在出席審核會面時不合作,拒絕清晰表達自己的聲請理據,到聲請被拒時則將個案訴諸法庭,反責入境人員「做得唔夠好」。

該名人員透露,除了以被非法拘留為由申請賠償,有聲請人甚至藉被不合理地脫衣搜身索償,成功個案並非罕見,無可置疑會打擊前線人員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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