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問藍綠,不問是非,這兩句話是台灣政治惡質化的根源,不幸地今日香港亦走上同樣的歧途。尤其部分泛民人士,被政治鬥爭沖昏頭腦,為反對而反對,為抗爭而抗爭,已到了不問是非黑白的地步,阻「禁蒙面法」就是典型例子。
蒙面示威的歪風始於一一年衝擊科學館替補機制論壇,當時有人戴住V煞面具硬闖場地,見人就推,逢人就撞,令法治防線強衝開一個無形的缺口。自此之後,戴口罩參與示威的人愈來愈多,而示威活動亦變得愈來愈激進和暴力,年前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示威者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是為一例,上月大年初一旺角更爆發「六七暴動」後最嚴重暴亂。由此可見,示威蒙面與近年示威暴力化有不可切割的關係,阻撓反蒙面法,等於縱容暴力,甚至助長暴力,這不是黑白不分又是甚麼?
許多歐美國家都有類似禁蒙面法的法例,例如美國華盛州一○年立法禁止在公眾場所蒙面,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五百美元及判監一年以下;德國訂明不可在示威中隱藏身份,否則即屬違法;法國規定除特定情況下,一律禁止在公眾場所蒙面;加拿大對在非法集會或暴亂期間蒙面人士的最高懲處嚴至判監十年。為何歐美政府也禁止蒙面示威呢?原因一字咁淺,因為蒙面示威已淪為衝擊社會治安的漏洞。泛民談民主自由,言必國際標準,但對蒙面法問題,卻把國際標準棄之如敝履,根本就是雙重標準。更何況,如今提的禁蒙面法只是針對非法集會而已。
許多人都知道,當處身在網絡世界,由於身份被隱藏,為所欲為而毋須承擔後果,特別容易幹出平日不會做或不敢做的壞事來,其實蒙面示威亦是一樣。部分泛民人士或因政治鬥爭遮蔽耳目,或因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企硬反對禁蒙面法,等如置年輕示威者於罪惡誘惑之中,難道不覺得罪咎嗎?
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