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黃之鋒遲大到 遭官訓斥

【本報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現任秘書長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等三人,被控於前年九月廿六日發生的示威者衝擊公民廣場(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事件中煽惑及參與非法集會,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身為被告的黃之鋒昨遲到近半小時,結果遭裁判官當庭訓斥。控辯雙方已傳召了所有證人,案件押後至五月十三日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原定昨早九時半開庭續審,但黃卻遲遲未現身,眾人等候至近上午十時,黃才抵達法庭。黃的律師解釋指黃早上乘車時,因香港仔隧道交通擠塞致遲到。裁判官聞言着黃站起來,隨即訓斥黃,指交通情況雖然有時難以預計,但「做大事嘅人應該預留時間」,要求黃不要再犯。黃僅表示「完全明白」,但未有道歉。

控方盤問羅時指,羅當晚呼籲十個市民包圍一名警察、包圍政總等,已是煽惑市民參與非法集結。羅回答時否認控方指控,並指他是否煽惑市民參與非法集結應留待法庭決定。

周永康作供 屢說不記得

周自辯稱,本來計劃以「拉衫尾」形式,尾隨他人進入廣場,但他其後看見有人爬欄,故改變決定,亦爬欄進入廣場,他當時沒有特別留意是否有警察指着他及着他不要爬。周聲稱即使情況如此仍然是和平非暴力。周接受控方盤問時,不時以不記得及不肯定回應,更指自己記憶混亂,控方隨即質疑他不是記憶混亂,只是不願回答,但周不同意。

案件編號:ESCC 279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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