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料何猷倫指示運作

【本報訊】賭王何鴻燊姪兒何猷倫等六人涉及葡京酒店「沙圈」賣淫案,控辯雙方昨在初級法院結案陳詞。控方指出,首被告何猷倫與次被告王巧如,在酒店建立限制賣淫女子行為的規範、活動範圍、分配房間等管理制度,控方認為單憑次被告一人之力,難以管理一百五十名賣淫女子,加上首被告在酒店權力最高,與次被告關係密切,推斷他完全知道次被告所作所為和賣淫集團「YSL」的存在,並且指示整個集團運作。控方認為,他們分工細緻、組織嚴密、管理有條,並且是長期存在、有穩定架構,符合操控賣淫和犯罪集團的控罪。案件預計三月十七日宣判。

首被告的代表律師陳詞時則指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首被告收取或從中抽取賣淫女子或中介人款項,亦無證據顯示首被告直接或間接參與運作,加上首被告本身富裕,又不用供養下一代,毋須介入經營賣淫,指控均屬猜測,沒有實質證據。

審訊近兩月 逾150證人

這宗被稱為澳門回歸以來最大宗的操控賣淫案,六名被告合共被控以一項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以及九十項操縱賣淫罪,相關案件超過一百五十名證人,自今年一月起審訊至今歷時近兩個月。六名被告依次是何猷倫(六十八歲,葡京酒店行政董事)、內地女子王巧如(三十歲,葡京副經理—特別市場客務關係)、姓倫港人(五十三歲,葡京總經理)、姓麥港人(五十七歲,保安部經理)、姓喬內地女子(王女的助理)、姓潘男子(四十二歲,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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