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被揭發歷來最嚴重並危及人命的玩忽職守事件。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消防處救護隊目,控告他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於二○一三至一四年期間的一百四十四日內,最少二百零四次關閉裝置在救護車上的全球定位系統(GPS),並將救護車的錯誤位置輸入調派系統,即平均每日關掉一點四次,以避指派執行緊急職務。涉案隊目下周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現年五十四歲的被告余岑發,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加入消防處任職救護員,編號為「92××」,他其後獲擢升至救護隊目,二○○五年曾獲頒發長期服務獎章。
被告現時尚有一年便告退休,他被廉署控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指他涉嫌違反普通法,他現已獲准保釋,以待下周二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消防處轉介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被告於案發時為救護隊目,隸屬消防處藍田救護站。據了解,每部救護車上有三名救護人員當值,其中一人為救護隊目,一人為救護員,餘下一人為司機,而司機本身亦是救護員,至於輸入調派系統並作出決定則由救護隊目負責。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三年九月一日至一四年一月廿二日期間,即一百四十四日內,在執行或涉及其公職時,未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行為失當,即涉嫌在他負責的救護車上,先後二百零四次關閉車上所裝置的第三代調派系統的全球定位系統,並在該等情況下,將救護車的錯誤位置以人手輸入上述救護車裝置的第三代調派系統之流動數據終端機,即平均每日錯誤輸入一點四次。
被告涉嫌作出上述行為,目的是誤導消防處消防通訊中心的職員,令他們相信由被告負責的救護車連同車上其他救護員,未能在上述救護車所在的真正位置附近地區執行緊急職務。目前未知事件有否對救護服務造成延誤。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該處不便作出評論,而根據既定程序,有關人員已被停職。發言人強調,該處對消防及救護車的調派有嚴格監控機制,如果發現調派資源出現異常情況,便會作出深入調查,在調查期間若發現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消防處便會轉介並配合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消防處處長黎文軒昨晚出席活動時回應指,該個案屬個別事件並已進入司法程序,處方沒有其他資料可提供。但黎解釋,有關的調派裝置系統並不容易關掉,在設計時已避免有人會意外地關掉,故只有維修人員有需要時才可關掉系統,日常處方亦有電腦化記錄每架救護車的資料,若發現不尋常情況會再跟進,一旦發現涉及刑事便會轉介相關部門,未來亦會優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