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區議會選舉候選人開支申報陸續公開,合資格候選人除了獲政府每票資助外,還可申報選舉捐贈,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9(1)及(2)條訂明,一千元以上或價值一千元以上(物品)的匿名捐贈不可用作選舉開支。我哋就發現北區彩園選區參選人、外號「金金大師」的梁金成,有兩筆合共二千元款項是由匿名人士所捐贈,據知他是透過社交網站留戶口號碼募捐,今次認真「捉蟲」喇。
金金大師在這次選舉用了一萬四千四百多元,但獲得選舉捐贈竟然有一萬三千多元,可說是「水頭充足」。當中有兩筆合共二千元是由匿名人士透過自動櫃員機捐贈。金金大師在申報開支時更附上聲明,指自己是在進行公開募捐時收到這兩筆款項,不知道誰是捐贈者,附上的單據上亦沒有捐贈者資料。但選舉條例講明,呢筆錢不可以用作選舉開支,金金大師可能要將有關款項捐給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