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社促開會交代新規理據

【本報訊】旅議會元旦起推出多項規管措施,包括所有登記店舖須承諾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等,新安排惹來業界不滿,有旅遊業界昨向旅議會發出公開信,要求在本周四前召開緊急理事會,交代制訂有關指引的來龍去脈及合法性。

署名為「一眾旅議會會員旅行社」向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及主席黃進達發出公開信,要求在一月七日,即本周四下午兩時半前按組織章程,召開緊急理事會,交代制訂第二百二十五號指引的詳情,有關指引是將《商品說明條例》的要求納入購物保障計劃,為內地旅客提供一百八十日退款保障,若店舖違法,旅議會可將其除名。否則將召集百分之五的會員,要求開會員大會。

信中提出十二個疑問,質疑指引可有事前諮詢業界及法律意見;是否需要先暫緩執行指引,以及加強旅議會運作的透明度,亦不滿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召開記招安排,質疑記招的原因何在,為何沒有按章通知理事會成員,及要求議會回應相關會員的投訴。

黃進達稱為挽遊客信心

旅議會主席黃進達則強調,自去年起內地團來港有下跌趨勢,實施新措施是希望保障內地旅客來港購物的權益,挽回內地旅客的信心。

黃又表示,近日派員到主要景點和購物店巡查,結果發現有二十至三十個旅行團涉嫌帶旅客到未登記的購物店,仍未知道涉及多少間接待社,當有充分證據後會採取跟進行動,而巡查會持續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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