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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售過期食物 惠康罰一萬

【本報訊】惠康超級市場旗下三間分店,出售過期黑芝麻和脆肉鯇魚,以及發霉的椰皇、蘆柑和紅提子,遭食物環境衞生署票控。經營惠康的牛奶有限公司(被告)早前已承認「食物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和「售賣過期的預先包裝食品」共五罪,昨被九龍城法院罰款一萬元,兼要支付四千多元化驗費。

控方透露,涉案分店沒有案底,事件中亦沒有市民感到不適。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三月十日至四月十五日期間,分別在大角咀塘尾道、彩虹邨和旺角海富購物中心的惠康分店,出售過期黑芝麻和脆肉鯇魚,以及發霉的椰皇、蘆柑和紅提子。

案件編號:KCS 27959、3220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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