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議員斥食署執法不力 應主動抽查

淡水魚的棲息環境比海水魚更易受污染,學者指鯇魚魚生屬高風險,不建議食用。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有食肆公然出售,反映執法不力。

學者:鯇魚或有蟲菌忌生食

香港魚類學會會長莊棣華表示,鯇魚屬高風險魚種,加上本港氣候有利細菌及寄生蟲生長,如中華肝吸蟲及海獸胃線蟲等,野生或飼養鯇魚的環境均可能受污染。他指出,雖然魚肉雪藏於攝氏零下十四度以下一段長時間,有可能殺死寄生蟲,惟一般市民難以辨認養魚環境有否受污染,或食店如何處理魚肉,他建議市民不應進食高風險的淡水魚生,食肆亦不應出售。

「衞生督察去到唔只係睇衞生,巡查時係可以搵到有冇出售禁售食物。」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指有食肆公然出售淡水魚生,反映食環署執法人員抽查時主動性不足,梁認為署方不應該以為立法規管後就一勞永逸,禁售後的食安問題更要積極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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