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富商向子女索償敗訴

【本報訊】年營業額逾過億元的順益紙業有限公司創始人許友瓶,喪妻一年後續弦,同時並將公司近六成股份,轉讓予三名子女。事後許與子女及持有公司逾三成股份的舅仔(其亡妻之弟)反目,許遂入稟高院,就公司財務及亡妻遺產問題,民事控告子女及舅仔。

案件去年審訊後,法官昨判決指,認為與訟雙方的口供均不可信,裁定許友瓶索償失敗;反而舅仔的其中一項反申索,即曾借錢三百萬元予其姐,則獲判得直,可從姐姐的遺產中取回。

原告許友瓶(七十六歲),被告依次是舅仔施龍友、以及原告與亡妻所生的兩名女兒許麗雅、許麗麗及兒子許文隆。原告首任妻子施氏於○八年三月去世後,他在○九年中再娶。原告並在○九年一月至一○年六月間,分三次把他所持的五成九順益紙業股權,轉名給三名子女;而舅仔則持有另外三成股權。

被告反申索得直

惟原告在一一年興訟指,轉股之舉,是基於子女同意每月支薪六萬元給他,但事後他未獲支薪;另外他聲稱遭眾被告欺騙下,把原屬他個人擁有的物業,轉讓到公司名下,他因此要求法庭下令眾被告交還物業及支薪予他。

眾被告則反申索,指原告作為亡妻的遺產管理人,處理遺產帳目卻混亂不清,並疑扣起亡妻一批珠寶,無放入遺產內;又指原告擅自將其人壽保險的受益人,由子女轉為新任妻子。

案件編號: HCA 19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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