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酒精噴智障童臉 女師11項罪成

保良局轄下的一間特殊學校元朗保良局羅氏信託學校一名女教師,在近一年間涉嫌多次在校內,向七名智障學童的臉噴消毒酒精,事後被人匿名向家長告密而揭發。涉案女教師事後被控十五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害罪,她在屯門法院受審後,裁判官昨裁定她其中十一罪成立,官指她因為蓄意襲擊學童,下令將她收押待取報告候判。到庭旁聽的事主家長表示滿意裁決,高興終於「攞番個公道」,希望能警惕其他立心不良的教師。

被告梁佩琪(四十七歲)並無案底,聞判罪成後顯得非常失望。保良局回應指,將會解僱被告;又指校方已制訂一系列措施,包括管理層加強巡視及督導、安裝閉路電視及加強校方與家長的溝通等,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噴空氣」牽強不可信

控罪指被告在一三年九月至去年七月間,在涉事學校的課室內故意襲擊七名由六至七歲不等的學童。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指,八名控方證人包括前校長、教師助理、事主家長等的口供,均誠實可靠;其中有目擊事件的助理,被辯方質疑為何不即時投訴,裁判官認為對方擔憂投訴後工作不保,絕對可以理解。

反觀被告辯稱只是用酒精噴向學童雙手清潔或「噴空氣」,其說法牽強及不可信,並認為被告是蓄意噴向學童的頭臉,令學童明顯受驚,裁定其中十一罪成立。至於其餘四罪不成立,是因未能肯定被告有犯案意圖。裁判官先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押後下月八日判刑。

告密片段證狂噴辱罵

在審訊期間,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相關的告密片段,當中可見被告向多名學童的臉狂噴酒精,更不時辱罵「喊咩呀喊,樣衰衰咁」等。有關片段雖經剪接,但專家證人相信影片皆在校內課室拍攝,裁判官亦是有賴這些關鍵證供以作裁決。有案中事主的家長在庭外指,事主仍然在該校就讀,因為同類的特殊學校選擇太少。家長又指特殊學校的教師本應充滿愛心,但被告「一啲都冇」,希望對方會反省。

案件編號:TMCC 67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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