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工場兼職女工上周在九龍城鄧鏡波學校外送外賣,將飯盒及飲品放在地下時,遭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員指她涉嫌無牌販賣及阻街,職員拘捕她時疑發生拉扯,她報稱受傷。女工事後被票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和沒有牌照而販賣兩罪,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她不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三月廿三日,轉往沙田法院開審,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四十二歲被告覃群英,被控在本月十五日於九龍城天光道鄧鏡波學校對出的行人路上,留下十二個午餐盒、十二罐汽水、一個膠盒連蓋、兩個紙盒和手推車等物,所佔位置約一平方米,因而對公眾造成不便;她另被控在上址無牌販賣。
被告昨獲其僱主、即食物工場東主余雷陪同到庭。余在庭外表示,他自一一年開始為附近學校和辦公室送外賣,一般都會用保溫箱和紙箱盛載食物以等候顧客,過往亦有食環署職員向他調查,他解釋並提供單據後,職員只着他擺好貨物,多年來一直相安無事。惟事發時被告如常送外賣,在校外等顧客付款和領取食物,期間有食環署職員指被告無牌販賣,她解釋只是送外賣,余得悉事件後亦到場協助解釋,職員表示被告可離去,但要留下食物做證物。惟被告離去時,另兩名食環署職員突拉扯並制服被告,令她手和頸擦傷,事後被告到醫院驗傷時,因程序須由警方替她戴上鐵鏈和手銬。余慨嘆:「我哋只係送外賣啫。」並考慮日後作出投訴。
案件編號:KCHW 119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