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及今次案件的另一主角王福林,退休前為高級警司,任職警隊時已與上海仔認識,○九年退休後隨上海仔到澳門「搵食」,後來涉與上海仔串謀行騙。王出任署理沙田警區指揮官期間,曾被投訴濫用職權,被傳媒大篇幅頭條報道,成警隊醜聞。
王妻徐寶珠亦為警司,現職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將於明年初屆滿警隊五十五歲退休年齡,兩夫婦去年以一千多萬元購入信和置業在沙田九肚山新樓盤玖瓏山一豪宅單位。兩人先後駐守沙田,又於沙田購入豪宅,未知是否與居於沙田的富豪關係密切。本港首名出任警務處助理處長級的女性王梁錦珊,亦是王的親戚。
王福林於八○年加入警隊,曾任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B隊主管警司、葵青警區刑事助理指揮官、沙田警區副指揮官及新界南總區刑事高級警司等職位。惟王任職沙田警區副指揮官期間,被投訴濫用職權,先後兩次在未有泊車許可證情況下,無理要求停泊車輛在尖沙咀警署,在場值日官本拒絕其無理要求,卻遭上級勸喻低調處理,值日官為秉公捍衞所屬警署制訂的泊車指令,向警區指揮官鄔達士總警司投訴,事件被傳媒以頭版報道。
以王福林八○年加入警隊,○九年退休時為高級警司,月薪約為十萬元計算,他退休時可領取約四百八十萬元退休金,另每月可領二萬八千元長俸。根據《退休金條例》,公務員若被裁定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或犯了有關罪行的人員,可能不獲批予退休金,又或該人員已獲批予的退休金或津貼,可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