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因嗜賭欠債十八萬元,任職小巴司機的工作剛巧被辭退,加上其妻剛誕嬰,在重重經濟壓力下,他遂在文具店以廿六元買了支玩具槍企圖搶劫夜歸女子,惟對方大叫逃跑,他行劫不成,翌日更被警方截查拘捕。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持仿製火器企圖犯法罪,辯方律師求情指,他犯本案後生活已重回正軌,希望法官破例不判處監禁刑罰。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四十五歲被告張偉文,被控在今年一月七日凌晨約十二時多持玩具槍犯案,當時十九歲女事主在沙田瀝源邨貴和樓大閘外,正按密碼準備入閘回家。此時戴住口罩的被告,用一柄被膠袋包住的玩具槍抵住事主背部,事主轉身後,被告把假槍指向事主的手袋。
事主見狀立即大叫並衝入大廈內,被告並無尾隨,事主回家後報警。警方在翌日下午,於瀝源邨平台發現同樣戴着口罩的被告,上前截查並拘捕,被告供稱前一晚曾犯案,並帶警方到文具店,表示犯案前在店內用了廿六元買玩具槍。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後獲醫生證實患有適應障礙症,而他早前獲准保釋候審時,獲兄長協助受聘做小巴站長工作,欠債亦已清還大半,故懇求法官輕判被告。
案件編號:HCCC 17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