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話家常:離場是適當做法

標準工時委員會在周五的會議,由於資方出爾反爾,勞方六名成員抗議離場。對於幾位勞方代表,我都非常熟悉,每位對於談判都有一定的耐性及足夠的氣量,跟資方務實地講道理。因此,今次六人一致決定採取離場抗議,必定是去到一個忍無可忍的地步!

勞方委員指出,在會議上資方只強調「原則上」同意立法,但卻不願繼續承諾早前達成的共識,包括最終應該要立法規管工時、不可以一刀切、要有清晰的合約及法例規管合約,以及尋求辦法協助議價能力低或低技術的工人爭取合理工時等;如果連這些討論的基礎都沒有,勞方代表留在談判桌,還有何意義呢?

我們勞方的代表直截了當指出資方代表出爾反爾,但資方卻表明不會就範,更指立法規管工時對僱主和僱員都無好處……一場勞資的鬥法如箭在弦!不過這是意料之外嗎?非也!

對於標準工時這個題目,勞資各自站在本身立場是意料中事;沒有百分之百的共識也屬意料之內;雙方你一言我一語地捍衞本身立場也是必然之事。因此,成立一個委員會,再要求兩者在這個平台,透過會議取得共識,就等於叫其中一方首先作出讓步,是有點天真的。但今天的局面,就更證明這個想法行不通;證明如果政府沒有主動地牽頭,拿出膽量為標準工時立法行出第一步,則這個問題永遠都不能處理。

在勞工尊嚴面前,離場不是一個衝動的決定,而是一個明智、冷靜亦非常正確的決定!現在,勞資雙方都因應本身的立場而行,一個階級對立的局面已令情況非常困難。如果,政府不想勞資糾紛轉化成社會問題,現在是最後的時候,拿出勇氣和膽量,主動地為打工仔女出頭,改變這個劍拔弩張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