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記」林立 提防影射

有近七十年歷史的深水埗汝州街著名腐竹店「樹記」,因為第二代經營者二哥孔祥基和四哥孔祥佳不和而結業,但「樹記」反而愈開愈多,更有同行試圖搶先將「樹記」註冊成自己的商標。記者昨到汝州街,發現同一條街的兩邊都有以「樹記」為名的店舖,一間寫有「只此一家」,另一間寫有「舊舖重開」,有顧客見狀感迷茫。已轉往大埔開店的孔祥佳入稟高院,控告其中一名同行影射「樹記」的商號,要求高院下令對方改名,並向對方索償。

被告觀塘亦設分店

原告孔祥佳,兩名被告依次為樹記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創立人譚國偉。入稟狀指,原告的父親孔樹自一九四八年起已用「樹記」的商標在汝州街賣腐竹等製品,原告及其兄孔祥基在父親逝世後接手經營,但「樹記」因兄弟不和已於去年四月底結業。譚於去年四月初成立首被告,並於去年四月底申請註冊「樹記」成為首被告的商標,但原告已提出反對。

入稟狀稱,被告於去年五月在「樹記」舊舖位斜對面開設「樹記」賣腐竹等製品,被告於今年五月再在觀塘瑞和街開設另一間「樹記」。原告指,「樹記」是老字號,雖已結業,但他們兩兄弟仍擁有「樹記」的商譽,被告的行為令顧客混淆,故要求高院下令被告改名和索償。

原舖「重開」 老闆未明

記者昨到被告在汝州街的舖位,只見該舖招牌把「樹記」兩個大字放在正中,而較細的「食品有限公司」六字則放在一旁,舖位旁亦有嚴正啟事指「深水埗樹記只此一家」,該店職員對原告入稟一事稱:「佢哋無註冊吖嘛,佢哋賣得腐竹,我哋唔賣得咩?」至於「樹記」原舖位也開了一間「樹記明利腐竹」,旁邊寫有「舊舖重開」,記者向該店職員查詢是否由孔氏家族開設,職員只稱老闆外遊,並說該舖只開了十多天。

記者見到汝州街的兩間店均顧客不絕,但有顧客站在兩店中間顯得一臉迷茫,不知道光顧哪一間。記者再到被告在觀塘開設的「樹記」店查詢,一名楊先生自稱是該舖店長。對於被指不是正宗「樹記」,楊稱:「講真,唔正宗可唔可以用呢個名呀?」

原告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他不認識被告的老闆,亦從未與對方合作過,他在諮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控告對方侵權。至於「樹記明利腐竹」店,孔表示早已賣出該舖位,他也不認識該店老闆。孔坦然該些店會令顧客混淆,確影響了他的生意,由於他已無與二哥孔祥基聯絡,他不知道那些店是否與其二哥有關係。

案件編號:HCA 27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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