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懲教女助理 盜竊判感化

【本報訊】懲教署一級懲教女助理李婉雯(五十二歲)聲稱不堪壓力而兩度在店舖盜竊,其中一次更是在保釋期間犯案。被告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昨於觀塘法院被判感化十八個月。案情指被告先於今年六月在荷里活廣場的瑪莎百貨公司內偷竊兩盒共六條男裝內褲,被店員揭發報警拘捕,她出庭應訊後獲准保釋;惟期間於十月又再在彩虹道的便利店偷雜誌而被捕。被告求情指,受家庭問題困擾、其子又因心臟病發剛接受手術,因飽受壓力下才犯案。

案件編號:KTCC 4566 & 502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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