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容師控前僱主歧視

【本報訊】美容師入職美容中心後兩個月發現懷孕,她通知公司後五日便遭解僱,事後美容中心因違反《僱傭條例》被勞工處票控,今年一月被裁定「接獲懷孕通知後終止僱傭合約」罪成及被判罰款七千元。美容師亦將事件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平機會受理此案,昨代表美容師入稟區域法院,民事控告美容中心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並索償一萬五千六百六十六元。

通知懷孕 五日後遭解僱

原告鄧穎枝,被告童顏樂有限公司。根據早前勞工處票控案的證供,原告稱她在一三年五月入職,在被告位於尖沙咀的分店任美容師,同年七月二十日她通知被告自己懷孕,但同月廿五日遭被告解僱。被告受審時辯稱,原告經常遲到早退及屢遭顧客投訴,早已決定解僱原告;但裁判官認為有關抗辯不構成即時解僱原告的理由,判被告罪成。據了解,涉案尖沙咀的分店已沒有營運。

案件編號:DCEO 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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