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院原訟庭法官薛偉成出任法官前,於一一至一三年曾在律政司出任刑事檢控專員,在任期間他曾就販運人口罪行作公開評論,亦就此罪推出新檢控守則。今年他被委派審理高院一宗涉及販運人口的司法覆核案,律政司以他當時的言行為由,指公眾可能擔心他未必能公正審案,早前罕有地提出換官申請。薛官昨判決指,一名公平和有常識的旁觀者,會知道他出任刑事檢控專員時的有關言行是履行職務,而且只是性質籠統,不會因此便認定他對本案有既定立場,他因此拒絕律政司的申請撤換自己。
有關司法覆核案,將如期在明年一月開審。該案申請人是一名巴基斯坦籍的酷刑聲稱者,他入稟時指,被一名有勢力的同鄉安排來港,無償為對方工作。他要求支薪後,他與家人即分別在港及家鄉被恐嚇。他要求高院頒聲明,指出政府一直無遵照《人權法》賦予的義務,立法以阻止他受到奴役;他又指入境處、勞工處及警務處塞責,無循販運人口的方向調查他的個案。
案件編號:HCAL 1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