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忽然1周》放棄覆核

【本報訊】壹傳媒集團旗下的《FACE》及現已停刊的《忽然1周》,因偷拍藝人黃宗澤、王浩信及陳自瑤的家中活動情況,遭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裁定嚴重侵犯私隱,除要求兩刊刪除有關照片外,還發出執行指引,就遠距離秘密拍攝制訂私隱指引。兩刊去年曾就公署的決定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但最近終決定放棄訴訟,撤銷申請,並同意向公署支付訟費。

同意向公署付訟費

資料顯示,《FACE》在二○一一年六月偷拍及刊登王浩信及陳自瑤的家居親密照片,而《忽然1周》更在同一個月,偷拍和刊登黃宗澤赤裸在家的照片。事後三名藝人向公署投訴,公署在一二年二月公布調查結果,裁定兩刊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關於收集個人資料的規定,屬嚴重侵犯私隱,故要求兩刊刪相,並且發出執行通知指示兩刊採取措施糾正情況。

兩刊不滿公署的裁定,先向行政上訴委員會上訴,但去年初被駁回,後再提出今次司法覆核。當時兩刊聲稱,公署無權制訂執行通知及私隱指引。案件昨在高院原訟庭提訊,但兩刊與公署均無派代表到庭。法官區慶祥在庭上宣告,收到通知與訟各方已達成共識,兩刊同意撤銷訴訟,並同意支付訟費給公署。此外,法庭在兩刊入稟時曾頒令,暫緩執行公署所頒的執行通知,但隨着兩刊放棄訴訟,法官昨隨即頒令取消暫緩執行的命令。

案件編號:HCAL 35,3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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