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狂妄自大 令人失笑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提出司法覆核,有心挑戰立法會議員參選人必須年滿二十一歲的年齡限制,要求改例降至十八歲。作為譁眾取寵的炒作,他成功了,因此事已成為社會熱話;但另方面,他的狂妄和自大,卻令人失笑。

黃之鋒之前不是曾往台灣取經的嗎?他知不知道台灣的立法委員、縣市議員、直轄市議員,參選最低年齡定在二十三歲;至於他最崇拜的美國,眾議員參選年齡最小須年滿二十五歲,參議員更要三十歲;至於日本和法國,分別是二十五歲和二十四歲。這些國家和地區,都把參選年齡定在十八歲以上,難道它們不民主嗎?黃之鋒不拿這些來比較,反而只拿全國人大代表參選年齡定在十八歲來作依據,是甚麼居心?難道他不知道香港和內地有「一國兩制」之別嗎?況且,人大代表的功能和性質,與香港的立法會議員根本是兩碼事,怎能混為一談?

明眼人均可看出,黃之鋒此舉,其實是想為自己明年參選立會鋪路。

黃之鋒未讀完書就想做立法會議員,並揚言:「要把街頭抗爭文化帶入議會」,又揶揄「立法會議員平均年齡高達五十七歲,老化問題引人詬病……」,可謂口出狂言,不知天高地厚。

把街頭抗爭文化帶入議會,這與當年文革紅衞兵年代有何分別?如果香港真是變成紅衞兵當道,一切以抗爭激進掛帥,任何場合均可以目無尊長,把人與人之間的倫理和尊卑一一摧毀,又把香港一貫的「拋開區分求共對」包容精神丟棄,將來香港會變成甚麼樣子,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