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料不獲續「土地發展期」

【本報訊】澳門海一居的土地發展利用期將於十二月廿六日屆滿,尚未完工,發展商指澳門政府延誤不少時間。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按照新土地法,未完成發展的臨時批給地,在土地發展利用期屆滿後不得續期。對於如何保障已購買樓花的小業主,羅立文稱,需要視乎每個情況而定。他強調,新土地法已對臨時批給地有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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