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唐樓業主批評《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不合理,罔顧舊樓結構不利加設消防設施的情況,要求他們支付數十萬元加裝費,「要人拎棺材本出嚟,等於要我們破產」。他們炮轟消防處及當局推卸責任,允許業主申請豁免安裝部分消防設施,但委託認可註冊工程師驗樓的費用卻要業主自掏腰包,促當局修例令部分樓宇獲額外豁免。
消防條例苦主大聯盟代表麥德正批評條例一刀切要求所有樓宇遵守是不合理,因舊樓戶數少,不利工程集資,且舊樓走火通道狹窄,「裝喺上面老人家拎唔到,裝下面又阻住條路」。若業主想豁免安裝消防水缸,要找認可註冊工程師做顧問,費用高昂,「等如未見官先打八十大板」。聯盟建議消防處及政府部門負責驗樓評估,又促請修例,令九層或少於九層的樓宇可獲豁免裝置消防喉系統,改為每層備滅火筒及緊急照明燈。
八旬的陳伯是土瓜灣唐樓業主,八月收到消防處信件指示樓宇要安裝消防設施。估算後,單加裝水箱便要至少三十萬元,令他大感徬徨。他說,唐樓內合共廿戶業主,長者佔十六戶,「邊有可能拎到咁多錢?」居於中西區唐樓的陳女士亦轟消防惡例令小業主百上加斤,並形容巨額加裝費等同逼人破產,「我哋都踏入老年,依家唔知點算好」。她冀當局可修例,減輕舊樓業主的經濟負擔。
消防處回應,若處方向業主發出「消防安全指引」,屋宇署和該處均會派員向業主解釋改善工程要求。業主擔心的樓宇結構和財政問題,當局會提供技術支援和專業意見,協助解決問題。若需要較長時間完成改善工程,該處會考慮延長業主遵從「消防安全指引」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