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天橋掛滿宣傳牌招不滿

宣傳橫額掛滿行人天橋,市民斥部門執法不力。元朗居民湯先生月前經過元朗朗樂路的行人天橋,發現掛滿附近新商場的宣傳橫額,「一條天橋掛咗幾十塊宣傳牌,照計政府行人天橋唔可以掛商業性質嘅宣傳品,點解掛咗幾日都冇人理?」湯曾向政府部門投訴,惟未見清走橫額。

不滿食署處理投訴緩慢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除非獲得主管當局書面准許,任何人士在政府土地(包括行人天橋上)展示或張貼招貼或海報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每日罰款三百元。發言人又指,接獲轉介後巡查並沒發現宣傳品,會繼續留意及採取適當行動。有關商場的管理公司發言人則指現時沒有在商場以外放置宣傳品。

「有條例有罰則又點呀,都冇人去檢控!」湯不滿食環署處理投訴緩慢,以致難以提出檢控,要求該署加強巡查及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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