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認襲家姑婦准保釋

【本報訊】年輕主婦因婚姻出現問題,多番被丈夫和家姑要求遷出住所,上月初,她因搬遷問題與家姑爭執,並坐在家姑身上,「批(月爭)」襲擊對方胸口,又嘗試將家姑從梳化拖到地上,惟過程被其夫用手機拍下,事件最終報警,家姑事後左手肘發現有瘀傷。涉案主婦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法庭批准被告保釋至十月十九日,待索取感化報告後判刑。

被告丈夫撰信代求情

被告葉宇娜(二十八歲)被控於八月四日,在紅磡下鄉道一個單位內襲擊黎燕卿(七十四歲)。辯方求情稱,被告十四年前由內地來港,與丈夫育有兩名子女,事發單位原由被告丈夫持有,但其夫今年初將單位出售,再租住同一單位。被告因婚姻問題,不時被丈夫和家姑要求遷出住所,案發當晚,家姑舊事重提,被告遂與家姑以粗口互罵,並在衝動下犯案。辯方指被告感後悔,被告丈夫亦有撰求情信,表示已原諒被告。

案件編號:KCCC 279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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