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運玉驚變運毒青年棄貨捱揍

青年以為找到「筍工」,受人所託將載有玉器的盒子由內地帶返港,便可賺得五千元。惟青年臨過關前好奇打開盒子,發現內藏的是一包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大驚之下將粉末丟棄。青年「任務失敗」,回港後遭多名男子禁錮四日,要他交代盒內物品下落,期間更將他毆打及押上深圳,青年被迫致電母親索款求救,其母向內地公安舉報始救回兒子。負責押送青年的疑犯事後在港被捕,該被告昨於區院承認非法禁錮罪,收押至十月十九日判刑。

被告梁順朗(十九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並非主謀,亦無毆打事主;法官則指本案涉及類似電話騙案的情節,案情嚴重,明言「監禁差唔多係必然」,先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始判刑。

丟棄白色粉末膠袋

案情指廿歲男事主劉佑煒經朋友介紹找到該份「速遞」筍工,事成可獲五千元。去年十月十五日,事主到內地拿取一個聲稱載有一塊玉器的盒子後,準備經深圳灣口岸帶回港,但他在過關前打開盒子不見玉器,反而見有一包藏有白色粉末的膠袋。事主擔心是毒品,遂把膠袋扔棄垃圾桶。事主返港後約見介紹有關工作的朋友,並於同月十九日在葵芳港鐵站見面,但事主一到埗即遭兩漢毆打及押上一輛車內,當時車上另有兩名大漢。該車先後駛往荃灣城門水塘和元朗一間賓館,期間事主遭拳打腳踢,要求交代粉末的下落;事主又被迫致電母親籌錢,訛稱自己欠下八萬元賭債。

其後被告現身與另一男子押送事主到內地深圳一間會所禁錮,事主聯絡母親,聲稱欠下的「賭債」已增至十一萬元人民幣,要求母親交錢,其母遂報公安,公安在同月廿二日救出事主。被告則在同年十一月十四日在港被捕,他在警誡下聲稱是協助友人將「債仔」押往內地,事後可得一千元人民幣報酬,惟「債仔」母親其後到內地交款時,公安便出現拉人。

案件編號:DCCC 42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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