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建購物城須符19項條件

新田興建臨時邊境購物城的爭議不斷,城市規劃委員會昨終拍板有條件批准該申請,申請人除要符合規劃署的十八項附加條件外,另額外新加一項條件,要求該項目的公共交通運輸措施須先得運輸署批准,始可運作。不過,購物城最終能否動工仍存變數,因為新田鄉原居民計劃提出司法覆核推翻城規會的決定,更不排除「佔領青山公路」抗議發展計劃。

臨時邊境購物城為期三年,新田鄉約三十名居民昨在城規會開會前請願,抗議計劃未有充分諮詢當區居民便急上馬,斥城規會「黑箱作業」。新田鄉仁壽圍村村代表文國堂稱,擬建邊境購物城位置毗鄰東永安路,為新田鄉四村的主要出口。該路是單線雙程行車,憂慮購物城一旦落成,會大大增加路面負擔,促申請者做好交通配套才推計劃。

料明年第三季開幕

規劃署粉嶺、上水及元朗東規劃專員錢敏儀向委員講解時指,若城規會批出有關申請,購物城可望明年首季動工,並於明年第三季開幕,購物城落成後,平日每日料可吸引九千人次,周末及公眾假期可達一萬二千人次,當中八成半為旅客,一成半為本地市民。申請人為方便旅客到達購物城,將會加強交通配套,包括在皇巴站提供免費穿梭巴士等,但堅稱相關配套「不會對附近交通造成不良影響。」

有委員斥審議倉促

會上多名委員對申請有保留,指申請人於上月六日提交規劃申請,一個多月後即交委員會審議,過程倉促,其中委員雷賢達斥計劃考慮不周,批評「依家畀我睇到好似個工展會咁」,促政府要思考本港長遠發展及如何解決內地旅客來港購物的問題。

另外,亦有委員擔心購物城落成後有延後利益,身兼小組委員會主席的規劃署署長凌嘉勤稱商業因素非城規會考慮之列。

城規會經商討後有條件批出申請。有份牽頭推動購物城的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稱,購物城推銷本港品牌,認為計劃具吸引力。

至於另一相關的規劃申請,即恒基地產擬於邊境購物城選址申請興建兩幢六層高商場作永久購物城。恒地向城規會要求押後兩個月審批永久購物城方案,以處理運輸署及水務署的意見,昨日獲城規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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