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 揭父母取消女兒綜援避查

【本報訊】荃灣七歲女童慘遭長期虐待幾變植物人案,警方揭發有人恐虐待女兒事件曝光,五個月前訛稱已將她交內地親友照顧,取消其綜援以避開追查,致事件揭發前一個月,社工雖曾與有關家庭會面,但未有發現女童受虐待。涉案被捕女童的父母、及一對十五歲孖生姊姊,已先後獲准保釋候查。

孖生兩姊及幼弟 由社署接管

社署為保障受害女童及其孖生姊姊和胞弟的福祉,已獲法庭發「照顧及保護令」,除女童仍需留院外,其三姊弟被安排入住兒童或青少年院舍,而女童情況有好轉,但仍未能郁動仍需留院。

女童轉普通病房 需胃喉餵食

據了解,女童於今年七月送往瑪嘉烈醫院時,全身瘀黑色,身體非常虛弱,留醫深切治療部。經治療後,她仍需留醫,情況轉趨穩定,已轉往兒科普通病房。現時其眼睛能夠轉動,但手腳仍未能郁動,對外界無太大反應,需靠胃喉餵食。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的女童父親(五十歲)及母親(四十歲),昨已獲准保釋,本月中旬返署報到。

社署發言人稱,一三年七月起,該家庭由荃灣的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跟進,並就經濟、房屋及婚姻等問題多次與女童父母透過會面、及家訪提供福利及輔導服務,最近一次會面為今年六月。該家庭無家暴、虐兒紀錄,無透露有照顧兒童問題。今年四月,該家庭稱其七歲女兒交內地親友照顧,取消其綜援的申請。

據悉,石圍角邨的明愛荃灣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東荃灣)曾跟進此個案。有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工作的資深社工稱,社工若發現家長不懂照顧子女,會邀約其面談,再決定是否家訪,如認為子女得不到適當照顧,或問題嚴重至超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範圍,會考慮轉介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繼續跟進。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國柱形容事件是悲劇,指社工在會面中見不到受虐女童,即使見到而看不到表面傷痕,也難以判斷女童瘦弱是否因後天被虐待所致。如有人有心隱瞞虐兒,安排女童退學及不接受社署支援,同樣難以揭發事件。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何愛珠稱,受虐女童瘦骨嶙峋,明顯身心受創,對日後成長影響深遠,心靈方面需要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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