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勸喻無效報警處理

在不同地方講粗口會由不同人士執法,在航機上機長有權將講粗口人士以手銬鎖起,當航機降落時再交由當地警方處理。而機管局職員及港鐵職員則被賦予執行相關附例的權力,可直接向違規人士發出傳票。至於其他機構則會尋求警方介入負責檢控。法律界人士指,被檢控人士須到裁判處接受法庭審訊,由法庭裁定是否違法,如有關人士不服裁決,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引致他人不安屬違例

多間航空公司、渡輪、巴士公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時指,當乘客在機構範圍內說粗言穢語,引起他人不安或造成滋擾,會先勸喻,再報警求助。九巴補充,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乘客在巴士上故意作出任何事情導致他人不安、煩擾或不便,妨礙巴士正常運作,車長及車務督察可要求違反規例的乘客離開巴士車廂。

由於《香港鐵路附例》及《機場管理局附例》分別賦予港鐵職員及機管局職員執行附例的權力。港鐵發言人指出,職員不時會在車廂巡視,若發現有乘客滋擾到其他人,會作出勸喻或警告,若乘客不合作,職員可根據港鐵附例提出檢控,有關的檢控需要經過法庭程序處理。至於機管局職員發現有關違例情況,一般只會作出勸喻,及尋求警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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