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排朝早六點幾,幾次都見到運油車泊喺民居附近,如果入面有油會好危險,仲要冇司機睇住架車!」溫先生發現,青衣翠怡花園的商場旁邊常有運油車停泊,而車內並無司機,擔心運油車載滿易燃物料,在無人看管下易生危險。
警方發言人指,青衣分區在接獲本報轉介後,已立即派員到上址巡查,惟調查後未發現無司機的運油車停泊,分區過去一年亦未有接獲相關投訴,但會繼續密切留意有關情況,並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一般而言,運油車是指以散裝運載第五類液態危險品的車輛。
根據載運危險品車輛牌照上的第九條條款,危險品車輛如裝載有危險品,無論何時,均須有人看管。任何人士如違反上述條款,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