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文憑試考生在等待聯招放榜時,不少人會自行報讀自資院校課程,保障升學機會,但有不止一間自資院校在放榜後,即向考生收取留位費並在聯招結果未完全公布時,便收取首期學費且不會退回,令部分學生「損失慘重」。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做法不公道,促當局檢討。
阿明(化名)是今年文憑試考生,來自基層家庭,自知成績未必能透過聯招獲資助大學學位,放榜前已到三、四間自資院校叩門,六月獲公開大學取錄入讀自資課程,但公大規定三日內要交首期學費三萬元,「我唔想無得升學,所以硬着頭皮交住先」。他八月再獲另一間心儀的自資院校取錄,但放棄公大學位,便不能取回預繳的學費。
按現行規定,學生只能在聯招中獲資助學士學位才獲自資院校退款。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大專教育機構應要有社會責任,對不能修讀政府資助的學生予以幫助,而非「雪上加霜」沒收留位費及學費,否則只會淪為「學店」。王指出,現時無法例要求自資院校公開帳目,無從得知費用具體用途,促當局監管。
教育局回覆指,大部分院校由前年起為聯招以外的經本地評審專上課程採用一致的申請辦法及收生安排,包括統一繳交留位費的限期、把留位費的基準上限定為五千元,及統一申請退還留位費的安排和限期。教育局會向院校反映意見及和院校保持溝通,以期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支援。公大發言人則回應稱,為對所有報讀者公平,公大與其他院校一樣,制訂收生及退款政策,確保資源得以善用,以免有人為了「保險」而報讀不同院校,最終卻令學位留空,又指取錄信已清楚訂明相關詳情,呼籲學生在繳交第一期學費時,應清楚自己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