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判刑俱在廿歲

【本報訊】一宗平凡的販毒案,卻因為女被告自揭不為人知的悲慘身世,而變得不平凡。女被告的生父被她的生母(小圖)殺死,其生父的屍體更被肢解醃屍。根據資料顯示,女被告的生父張偉文(去世時廿二歲)於九五年便與還未成年的被告母親易寶雯在屯門大興村同居,易於同年誕下女被告。一九九九年二月十日深夜,張懷疑易另結新歡,兩人初則口角,繼而動武。期間,易以生果刀亂刺張,繼而用摺櫈及鐵錘打死張。

易把屍體放在一個鐵箱內,之後以鋸和菜刀把屍體肢解,再將多包鹽倒進箱內辟去屍臭,最後更把手腳殘肢棄置在街外垃圾箱。易其後帶同女被告搬出該單位,至同月二十二日被拘捕。易被控謀殺罪,案件於二○○○年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易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加上易承認的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易結果被判監十年。巧合的是,易當年被高院判囚時是廿歲,女被告昨在高院認罪時也是廿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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