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高級關員買車涉收利益

【本報訊】海關男高級關員於前年買車時涉嫌收取他人利益,省卻支付逾五十三萬元,事後被廉政公署控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昨在粉嶺法院提堂。四十六歲被告林銳強否認控罪,控方透露在案審訊時會有六名證人;辯方則稱會有兩名證人。法庭現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八日進行預審,並排期在同月廿二日開審,被告續准以一萬元保釋外出,但期間不准離港和干擾證人。控罪指被告於一三年八月六日從張文均接受利益,令被告向明鋒汽車有限公司購買一輛汽車時,免卻支付五十三萬四千多元。

案件編號:FLCC 377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