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業主濫收電費 平均貴31%

【本報訊】有調查發現劏房戶需繳付較高的電費,關注團體昨到中電總部抗議,促中電加強對「賣電」業主的懲處,並解決同電不同價的問題。中電表示,去年曾提出在業主同意下,免費替劏房戶安裝獨立電錶,但最終只有兩個單位的業主同意。雖然供電則例規定客戶不能將電轉售予第三者,但中電並非執法者,只能在情況無法糾正下,才會停止向違規者供電。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訪問四百名N無人士,發現業主向其徵收每度電的電費中位數達一元五角,較中電收取的每度電約一元一角四仙高三成一。

租金無法減 只好「縮食」

另外,一項針對劏房食物需要的調查指出,食物開支和租金佔劏房戶家庭支出逾六成,由於租金不能節省,只能「縮食」,而劏房戶父母亦只省自己不省子女,以免子女因營養不足影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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