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舉 兩人賄選罪成

【本報訊】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第十三組「民聯協進會」涉賄選風波,澳門初級法院昨裁定一「民眾建澳聯盟」文員何某(六十四歲)及一黃姓女義工(六十七歲)賄選罪成,分別判監一年六個月和一年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首被告透過律師提出上訴。

案情透露,一三年,案中首被告何某致電所屬社團會員,呼籲他們在投票日全家總動員投第十三組一票,並可前往聚龍軒酒家或駿景酒店享用免費餐飲,且有免費車接送。何亦指使次被告黃女協助聯絡名單上的會員。期間有兩名廉署人員收到兩人來電,揭發事件。法官蕭偉志宣判時指出,澳門立法會選舉過去出現很多不正確手段,但選舉文化正在改善,不少人清楚不能再做,否則會被判刑。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