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委員會揪鉛兇究責

鉛水事件愈鬧愈大,面對有泛民議員擬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事件,行政長官梁振英昨搶先宣布,成立由法官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食水含鉛超標的事件,委員會有法定權力可以傳召證人和取證,預料事件的關鍵人物,包括水喉匠林德深、何標記負責人以至相關官員,均會被傳召作供,追究責任。

梁振英表示,因應近日屋邨食水含鉛量超標的事件引起關注,港府決定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調查委員會進行獨立和全面的調查。

政府正物色法官出任調查委員會主席,並盡快決定其他成員。由於調查範圍廣泛,政府將與委員會主席商討,確定具體職權範圍和提交報告的限期。

指不影響其他調查工作

梁振英強調,調查委員會的工作不會影響因應鉛水事件而另外成立的跨部門專責小組及房屋委員會檢討委員會的工作,兩個小組及委員會的研究結果,可供調查委員會參考。他指,調查委員會一定會檢視有關人士的責任問題,律政司有責任按照調查委員會的結果,從民事或刑事進行跟進工作。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則稱,下周完成抽取新納入化驗範圍的十個屋邨,包括榮昌邨及德朗邨等的水辦,希望化驗盡快完成,適時公布結果,之後視乎實際情況及人手安排,不排除再擴大化驗其他屋邨,令居民安心。

承辦商首回應 深表遺憾

啟晴邨總承建商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首次回應事件,對啟晴邨食水含鉛超標深表遺憾,又向居民致以深深的歉意;又指若調查結果顯示該公司在建造上有責任,該公司將履行合約精神,更換有問題水喉。

雖然政府成立調查委員會,但泛民議員仍窮追猛打,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要求召開緊急特別會議,討論以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另梁國雄建議調查委員會應以具公信力的法官,例如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擔任主席。但多名建制派議員則認為,政府的調查委員會職能已足夠,不贊成再動用特權法跟進。

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委任委員會,調查任何與公眾有重大關係的事宜。根據條例進行的調查研訊,須當作為司法程序。委員會可以發出逮捕令,強迫任何不遵從傳票的人出席研訊。近年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的事件,包括南丫海難、新機場混亂、嘉利大廈大火及蘭桂坊人踩人慘劇等。不過,即使公屋短樁醜聞,政府也沒有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只由房屋委員會自行成立委員會調查,可見今次政府重視鉛水事件。

獨立調查委員會三大工作

1. 裁定食水含鉛事件的成因

2. 檢視及評核現時公共及私人樓宇食水供應系統的設計、建造、維修、保養及裝置和物料使用等的技術標準和監管制度是否妥當

3. 提出建議確保香港食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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