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歌唱導師被指畀口供作古仔

【本報訊】天后級歌手容祖兒和楊千嬅的歌唱導師Christine Samson(洛詩婷),指同行蔡澤夫批評她的教學方法,遂興訟民事控告蔡誹謗。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被告蔡澤夫繼續接受原告Christine Samson的代表律師盤問。原告律師指被告在口供中,曾提及質疑所有上一代的歌唱老師教學方法有錯,包括Christine Samson。被告否認,指當時只是評論部分老師。惟原告律師認為被告「一路畀口供,一路作古仔!」意圖推卸自己的責任。與訟雙方傳召的證人作供完畢,案件押後本周五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J132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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