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七旬父淫辱弱智女 官:還有人性嗎

在港已有妻兒的七旬小巴司機,再在內地另與女子誕下一對私生子女,他前年成功將有智障的十六歲私生女兒以單程證申請來港後,安排她入住劏房。期間他兩度趁女兒在睡覺時跟她性交,事後因他及女兒均被發現患上性病「滴蟲症」,而揭發事件。被捕父親早前在高院受審後,被裁定兩項亂倫罪成,法官昨日重判他入獄十年。由於被告曾大言不慚聲稱,既然花了不少錢醫治女兒,女兒就需要忍受被他性侵,法官不禁怒斥:「能說出這番話的人,還有人性嗎?」

七十一歲男被告被控於一三年五月及七月,與當時十六歲的親生女兒X亂倫。X智商水平約六十五,生活自理能力相等於四歲小童。

據X的創傷報告顯示,她事後患有焦慮及抑鬱,自覺「很無用」,常發噩夢,獨處時精神緊張;她又質疑被告對她的照顧是否真心,亦擔心被告的親人會對她不利,即使她現時身處寄宿學校仍感到不安全。

自辯指事主遭誤導誣告

被告在港與妻育有四名成年子女,事發後其妻已跟被告離婚;而X母亦與被告斷絕關係,X的胞弟則由社會福利署跟進。被告雖有代表律師,但他昨日自行向法官陳辭,重申「無呢件事,我唔想求情」;被告又指X出生後,家人本來不想要X,是由他堅持撫養及聘保母照顧X,又指X是受人誤導才誣告他。

法官李瀚良則嚴斥被告,身為父親,明知X身體有問題需要照顧,仍對X性侵犯,屬嚴重違反誠信的行為。案發時他沒用安全套並體內射精,事後X亦遭被告的親人騷擾,X所受創傷難以言喻。

兩項亂倫罪成重囚10年

至於被告曾聲稱,既然花了不少金錢醫治X,X就得需忍受被他性侵;被告甚至至今仍堅持,X只是患婦科病而非性病,李官對被告上述言論,不禁怒斥:「能說出這番話的人,還有人性嗎?」

官又指,猶幸被告與X患上同一種性病,因而天網恢恢揭發事件,否則X將含冤莫白。法官最終裁定被告兩項亂倫罪成,重判他入獄十年。

案件編號:HCCC 39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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