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小兒眼疾有治療黃金期,一旦錯失,後果堪虞。眼癌一般在五歲前病發,專治兒童眼疾的中文大學眼科及視覺科學系助理教授任卓昇指出,眼癌病情發展迅速,幼童一般不懂得表達眼睛不適,令多達八成個案延誤治療,最終失明。他建議家長多留意幼兒眼睛,若發現異樣要盡快向眼科醫生求醫,有家族病史者,一出生即要定期檢查眼睛,及早發現可以化療、激光等方法控制病情,成功率高。
任卓昇說,每一萬五千名至一萬八千名兒童中,有一宗眼癌個案,並不常見。大部分兒童眼癌為「視網膜母細胞瘤」,可以單獨在一隻眼睛病發,或雙眼同時病發。臨床上約三分一眼癌個案屬遺傳性,三分二為偶發性,但與性別及種族無關。
本港過去廿年累積逾百宗兒童眼癌個案,每年約八至十宗新症。任卓昇指出,眼球發育在兩歲前非常活躍,眼癌的病發高峰期亦在兩歲至三歲。眼癌與大部分小兒眼疾一樣,早期病徵非常不明顯。他建議家長可以相機影紅眼的方法檢查,若拍攝得白色或不對稱的紅色瞳孔,是多種嚴重眼疾的徵兆。另外,若發現孩子斜視、或走路時「撞向側邊啲嘢」,亦需要接受眼科醫生檢查。
任卓昇坦言:「到肉眼都見到瞳孔白色或者有斜視,其實已經太遲。」他指過往接觸的眼癌個案,八成屬延誤發現,最終只能以摘取眼球的方法治療,病人失明。若腫瘤太大沒法處理,癌細胞有機會擴散,後果更不堪設想。他慨嘆,若能及早發現患病,腫瘤體積較細,化療、激光可控制病情,成功率達九成。
他說,曾接觸一宗幼兒眼癌個案,幼兒父親同樣曾患眼癌並摘除眼球而致失明,父母難以接受事實,一度拒絕該孩子接受最適切治療。最終,花了半年時間才成功說服該名父親。他表示,處理兒科眼疾,不止處理病患本身,更要處理父母以至整個家庭的情緒,才可達至最佳效果。因此,幫助一名孩子治眼疾,亦等於幫助整個家庭,令他覺得工作別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