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故障延報 中聯通最高可罰70萬

【本報訊】中國聯通香港在復活節期間出現兩次網絡故障,合共令逾十萬用戶與外界「失聯」,更涉嫌違反通訊事務管理局就匯報網絡事故的指引,兩次故障分別延遲通報逾五小時及一小時,未符一小時內通報規定,可能面臨最高七十萬元罰款。

逾10萬用戶「失聯」

中國聯通就兩次網絡故障向通訊局遞交初步報告顯示,四月三日的首次故障可追溯至兩日前,該公司網絡控制中心內的「本地位置記錄器」出現異常,聯通派員更換零件,其後發現記錄器出現故障,需要進行緊急維修;至四月三日清晨五時三十分,部分客戶已失去網絡接連,影響服務包括短訊、通話及數據;聯通至當日早上十一時五十分始向通訊局匯報事件,翌日凌晨二時三十分始恢復所有服務,即是次網絡故障長達廿一小時,影響客戶約七萬五千人。

第二次故障發生於四月五日,聯通在報告指,當日下午四時,其網絡控制中心發現有流量激增的情況,較平時增加四成至一倍不等,造成網絡大塞車,聯通在兩小時後向通訊局匯報,翌日凌晨零時三十分恢復服務,約三萬一千五百名用戶受影響。

不過,根據通訊局《固定及流動網絡營辦商匯報網絡事故的指引》,如發生重大網絡事故,流動網絡營辦商平日需在十五分鐘內匯報事件,假日或公眾假期則需於一小時內匯報。換言之,聯通兩次故障均延遲通報。

根據相關《電訊條例》,如證實是延誤通報,首次最高可罰款廿萬元,再犯五十萬元,第三次可罰一百萬元。數碼通於一二年復活節期間曾出現網絡故障,當時數碼通在故障發生後五小時始向通訊局作通報,最終遭罰款十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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