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用甩油惹誤會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當年在拆卸黃竹坑邨時,曾保留狀況良好的垃圾桶,並且把部分擺放在石排灣邨公共運輸交匯處供公眾人士使用。由於這些垃圾桶均印有「黃竹坑邨」的字樣,因此在安排重用前,已塗上漆油遮蓋原有字樣。惟有關垃圾桶已經使用多年,遮蓋舊有標記的漆油亦逐漸剝落,因此浮現出「黃竹坑邨」的字樣。發言人說,在收到本報轉介後,為免引起誤會,已清除有關垃圾桶上的舊有標記及重新塗上「石排灣邨」的字樣,以資識別。
「雖然咁樣係環保,但好似我呢啲少去港島嘅人,啲垃圾桶真係會誤導人,希望以後注意多啲!」楊先生雖欣賞房署做法,但建議日後重用資源時應多加小心,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