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再推高潮,中共官場目前最大一隻「老虎」、中共前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終於被正式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宣布,周永康被控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三宗罪,昨日已由天津市檢察機關向天津法院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周成為三十五年來,內地首名受審的政治局常委,令中共第五代領導人反腐打破「刑不上常委(不追究政治局常委)」慣例成為事實。周永康更是一九四九年以來因腐敗而被查處的中國最高級官員。按內地法規,案件最快月內即可開庭,二個月內就可宣判。有分析指,周永康或被重判,最高可判死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在網站發布公告,指周永康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依法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後者昨日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告稱,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周永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周永康,聽取其辯護人的意見。
起訴書指控稱,「被告人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四川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起訴書指出,周永康「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是自一九八○年十一月,審判江青「四人幫」後,首次有政治局常委因貪腐被起訴。內地媒體昨早則紛紛以快訊報道周永康被起訴消息,央視更罕見於上午九時在直播新聞插播。
有官媒引述分析指,周永康案中紀委僅用四個多月完成調查,最高檢的偵查到起訴時間甚至不到四個月,時間之短超乎想像,除了表明對周案調查取證進展順利,也顯示出中央的反腐決心。
按內地《刑訴法》規定,法院一般要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可能判死刑的可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按常規,法院最快月內可以開審,六至七月可以做出判決。
現年七十二歲的周永康,雖然在中共十七屆政治局九名常委中排末尾,但權力卻驚人,曾經一手掌控全國情報機關、公安武警、檢察司法系統,被稱為中共「政法王」。
去年七月,中紀委宣布正式對周永康立案調查,去年十二月,周永康正式被開除黨籍及逮捕,移送司法機關,是中共十八大後中央反腐落台的最高級官員,也是自中共一九四九年建政以來因腐敗醜聞被查處的最高級官員。
《受賄罪》:利用職務上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濫用職權罪》: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
2013年12月1日
‧周永康兒子周濱、兒媳黃婉被帶走調查。
‧周永康三弟周元青、弟媳周玲英在無錫被來自北京的紀檢人員帶走。
2013年12月6日
‧周永康二弟周元興被「抄家」。
2014年2月18日
‧海南副省長、周永康前貼身秘書冀文林被調查。
2014年7月2日
‧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前副主任、前周永康專職秘書余剛被雙開。
‧公安部警衞局前正師職參謀談紅、前周永康警衞秘書被雙開。
2014年7月29日
‧中共中央決定對周永康立案審查。
2014年12月5日
‧中央開除周永康黨籍,並公布他犯了違紀、受賄、通姦、洩密、濫權等六宗罪。
2015年4月3日
‧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周永康(原名周元根),72歲,江蘇省無錫市人
1985年:自遼河油田上調石油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1988年: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1996年: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1998年:任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
1999年:任四川省委書記
2002年: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黨委書記
2003年: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
2007年: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2012年:中共十八大閉幕後,卸任中央政法委書記一職,正式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