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質食品加標示 無良奸商須嚴懲

開講有話,嘢可以亂食,話唔可以亂講。不過咁喎,今時今日食品安全問題多多,任何食品都可能中招,而且黑心食品冇記號,有時賣相仲靚過正貨添,市民根本防不勝防。

唔係講笑o架,食安問題鑊鑊新鮮鑊鑊甘,淨係台灣咋,繼去年底部分豆乾產品驗出含有致癌嘅染色料「二甲基黃」,上月又揭發有人用禽畜內臟潲水煉成嘅油餵豬,甚至有人出售懷疑以羽毛、尿液及糞便和禽血製成嘅黑心鴨血,簡直五花八門,無奇不有。

五十步唔好笑一百步,內地及台灣屢爆食安問題,香港其實亦唔好得去邊。最近有人以假標籤將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台灣,台灣當局公布二百多項食品需要下架,反觀本港食環署關人個關,直接放行,連檢驗都慳番,市民都唔知食咗幾多受污染食品添呀。

所以話,官僚靠得住,豬乸會上樹,旨意港府把關喎,不如自求多福好過。香港食品安全條例不合時宜,導致問題多多,有學者建議引入標示制度,為不可食用原材料標上骷髏頭標誌,方便消費者識別。冇錯嘞,既然優質產品有「Q嘜」,劣質食品有「骷髏頭嘜」都好合理啫。再講喇,修改食品安全條例費時失事,而標示制度就簡單易行,真係諗得過o架。

當然啦,食安問題之所以長爆長有,除咗因為當局把關不力,更加因為法例漏洞多多。早排坑渠油同過期肉搞到人心惶惶,當局提出規管本地食用油安全同回收廢置食用油,以及就熟肉安全監管進行公眾諮詢,表面睇係亡羊補牢,實際上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好簡單,唔從源頭解決問題,一味小修小補,始終唔係辦法。

有立法會議員就講得啱嘞,問題食品日新月異,適時堵塞漏洞固然唔少得,加強抽查及加重罰則至係治本之道。台灣最近建議修訂食安條例,引入重罰重賞概念,嚴懲不法商人之餘,獎勵報料民眾,增加舉報誘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港產官僚學吓嘢喇。

一句講晒,治亂世用重典。無良奸商草菅人命,對佢哋唔使手軟嘅。正如有人話齋,只有加重刑罰,罰到傾家蕩產,甚至重判坐監,佢哋自然知驚,唔敢再製造黑心食品害人。

講開又講,問題食品食壞人,固然要加「骷髏頭嘜」標示,劣質官僚胡混度日,係咪都應該加番個「豬嘜」標籤,以資識別呢?